为更好的为我校教职工创造学习、教学、科研和办公条件,方便大家在校园网以外访问和使用校内网络资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搭建了VPN(虚拟专用拨号网络)服务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青岛理工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为了保证青岛理工大学校园网内部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全、规范教职工安全使用VPN服务,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
1. VPN系统主要用于用户在校外访问原本仅限于在校园网内部才能访问的资源。例如我校图书馆的数字资源仅允许在校园网内部访问,但通过VPN可以在校外访问。
2. 用户使用VPN服务接入校园网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校园网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VPN服务谋取商业利益或从事网络违法活动。
3. VPN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与密码,帐号仅限本人使用。若VPN用户的账号和密码被盗、不慎丢失或因工作调离,用户有责任及时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联系,以便注销帐户或者更改用户信息。
4. VPN用户不得把账号转借他人或利用VPN服务把校内资源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构成侵权,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VPN账号持有者承担。对故意泄露VPN账号密码的,或其VPN账号被其他人控制出现异常登录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有权停止其账号的使用并追究该用户的责任。
5. 用户在使用VPN服务前,应当确认所使用的计算机不含有可能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病毒、木马及其他恶意软件。如果因此而发生安全事件,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将追究用户的责任。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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