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有单位在网上发现了冒充本单位的虚假网站,针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流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专门咨询了网警相关部门,现将具体处理流程整理如下,如有类似情况发生,请按照此流程进行举报:
1.相关单位将虚假信息在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http://www.12377.cn/)进行举报。
2.写一份虚假网站举报报告,主要内容包含虚假网站域名、正确的网站域名等相关信息,打印后盖学校公章,将电子文档和带公章的扫描件通过金宏网一并发给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3.盖章后的纸质版原件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备案。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