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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年下半年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发布者:王文栋     来源:  作者:  预览次数:29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

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大运会期间(7月28日至8月8日)、秋季开学(9月1日至9月10日)、亚运会期间(9月23日至10月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稳定,请按照提示要求,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网络安全问题发生。现将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组织部署

各部门(学院)要充分认识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将网络安全工作做为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和措施到位。

二、按需调整网络安全防护策略

各部门(学院)应加强本部门信息资产及关联对象的梳理工作,进行资产更新,在重要时期按需对各类信息系统调整防护措施。对外服务网站和办公系统应在做重点防护的基础上,保障访问畅通。对重要时期无业务加载、无专人运维的信息系统(网站)可采取关闭外网访问的措施。

三、全面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学院)应掌握本部门供应链的企业架构、供应商名录、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重点排查供应链管理缺失、权责不清、非法接入和信息泄露等问题。全面排查本部门、直属单位和已弃用 资产暴露在互联网上的邮箱、通讯录、账号密码、系统设计方案、系统源代码等非物理资产信息,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全面排查弱口令、默认口令、通用口令、长期不变口令、高危漏洞不修复等问题,补齐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短板, 确保信息系统(网站)安全隐患清零。

四、安全应急响应工作

各部门(学院)应在重要时期严格执行 7x24 小时值守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网络安全联系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过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立即上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并采取果断措施,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省教育厅将对各我校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落实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并纳入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请各部门(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本部门(学院)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24小时值班电话:0532-68975649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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